北京林业大学2018年学生工作(含辅导员)岗位招聘启事

来源:中国科学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8-01-04      阅读次数: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结合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2018年,北京林业大学学生工作(含辅导员)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招聘安排如下:

一、招聘时间

20171228-2018121

(简历投递时间为20171228-201817日)

二、招聘要求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2.中国共产党党员,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会讲维吾尔语的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大学本科),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5.如为应届毕业生的,必须为统招统分,且在校期间没有缴纳社会保险;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签发时间为2018年。

6.接收毕业生的年龄要求是,硕士不超过27岁(199111日以后出生),博士不超过35岁(198311日以后出生)。

7.具有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经历优先考虑;熟悉少数民族生活习惯、会讲维吾尔语的新疆籍优秀毕业生优先考虑。

三、岗位计划

学生工作(含辅导员)9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岗位及简历投递

20171228-201817日,学校公布招聘计划,请应聘人员登录北京林业大学招聘信息系统http://zhaopin.bjfu.edu.cn注册,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投递简历,不接收电子邮件等简历投递方式。

(二)简历初审工作及小组考核

201718-2018120日,学生工作(含辅导员)岗位招聘工作组通过招聘信息系统浏览应聘者信息,结合岗位职责和需求,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初审、筛选,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学生工作(含辅导员)岗位招聘工作组对初审合格人员组织统一考核,考核形式采用心理素质测试、笔试、面试等形式进行。应聘者可登录招聘系统查看自己审核状态。

2018121日前,学生工作(含辅导员)岗位招聘工作组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候选人数比例1:3,确定候选人,并向学校提交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

(三)学校审核审批

对确定的1:3候选人统一组织考核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请学校审批。

(四)身体检查

组织拟录用人员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确定是否合格。

(五)公示聘用

经学校批准且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人事处按有关规定组织签订协议。

五、相关说明

学校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政策办理接收人员的落户手续,其他待遇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六、联系方式

(一)学生处

联系人:马老师电话:010-62336021

(二)人事处

联系人:何老师电话:010-62338181

北京林业大学学生处人事处

2017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