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科学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8-04-20      阅读次数: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学校、广东省高水平重点建设大学、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为满足高水平大学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12人,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12人,分两个岗位招聘。
(一)岗位一(岗位代码2018FDY01):招聘8人,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及以上岗位,因进驻男生宿舍需要,本岗位适宜男性报考。
(二)岗位二(岗位代码2018FDY02):招聘4人,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及以上岗位。
以上两个岗位工作地点涵盖一校三区(石牌校区、大学城校区、南海校区),包括本科生辅导员与研究生辅导员,具体工作与单位在完成公示后由学校统一分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热爱学生工作,具备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五)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
(六)第一学历须为国内国民教育全日制学历。
(七)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八)在校期间应担任过以下主要学生干部之一:
1.任校院(系)团委(团总支)副部长以上职务(须由学校团委或院系出具证明)。
2.曾任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含校社联主席团成员)副部长以上职务(须由学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或院系出具证明)。
3.曾担任学生兼职班主任或兼职辅导员(须由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或院系出具证明)。
4.曾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须院系党委出具证明)。
(九)入户广州者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4月17日上午10:00至2018年5月4日上午10:00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或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cnu.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登录华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jobs.scnu.edu.cn),实名注册并按要求申请相关岗位,报名时应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版,提交材料不齐或不按要求报名者视为报名无效。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包括从大中专第一学历起各个学习阶段,国内应届毕业生应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交国家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证明》);
(3)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协议书;
(5)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
(6)已发表论文论著代表作(按应聘岗位具体要求提交,如无要求则限提交3篇)、承担科研项目证明;
(7)本人所具有的外语水平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等;
(8)报名系统填写获奖经历所涉及的获奖证书及其它材料。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分资格初审和资格复核两部分。
2.资格初审
笔试考试前,报名系统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不符合招聘要求或提交材料不齐者,资格初审不通过。应聘人员可于2018年5月8日起以个人注册账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笔试。
3.资格复核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5(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核名单,入围线同分者一并进入,资格复核不通过者,按分数从高到低递补。通过资格复核的应聘人员即入围面试。
4.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申请、填报、提交报名材料,并确保所填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三)注意事项
1.2018年应届毕业生,包括国内应届毕业生和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国内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以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及2018年尚处于暂缓就业协议期限内且能以应届生的身份报到的毕业生。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应于2016年1月1日至报名之日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以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且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证明》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2.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3.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4.登陆华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时,若使用某种浏览器无法登陆或无法注册的,请尝试更换其它浏览器。
五、考试
(一)第一阶段: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5月10日14:30-16:30。
2.笔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第一课室大楼(具体课室请留意准考证)。
3.应聘人员可于2018年5月8日起以个人注册账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安排参加考试。
4.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行政能力及相应专业技能,不指定参考书。
5.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未达合格者不能进入第二阶段综合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5(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核名单,入围线同分者一并进入。资格复核不通过者,按分数从高到低递补。
6.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应聘人员可以个人注册账户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二)第二阶段:综合测试
1.综合测试包括职业倾向测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其中职业倾向测试仅作参考,不作评分。
2.职业倾向测试
(1)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职业倾向测试在资格复核期间进行,不参加职业倾向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能再参加下一阶段的测试。
3.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通过资格复核的应聘人员即入围面试,面试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或华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页公布。
(3)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风度等。
(4)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70分以上为良好,未达良好者不能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5)按照公式:笔试、面试合计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出笔试、面试合计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在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良好以上人员中,按笔试、面试合计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3(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名单,若出现同分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专业技能测试
(1)测试时间:面试结束的当天下午,开始专业技能测试。
(2)专业技能测试主要采用情景分析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辅导员综合技能、问题处理与解决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风度等。
(3)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70分以上为良好,未达良好者不予聘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测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
按照公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计算出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在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且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良好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分岗位以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综合成绩出现同分者,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二)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三)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和华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工作单位并开出报到通知,拟聘人员应服从一校三区工作安排,并在规定内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网上报名计算到报名截止日上午10:00。
(二)本公告所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如“硕士以上”即指包含硕士。
(三)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因测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九、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电话:85210172(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85211016(纪委、监察处)
报名网址:http://jobs.scnu.edu.cn
人事处邮箱:scnufdy@scnu.edu.cn
石牌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大学城校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
南海校区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南海软件科技园旁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岗位表(附后)
华南师范大学
2018年4月16日
附件1
华南师范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岗位表

岗位 岗位代码 岗位类别及等级 招聘人数 招聘对象 学历学位要求 其他要求 专业要求
岗位一 2018FDY01 专业技术十一级
及以上
8 应届毕业生 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学位 本岗位因进驻男生宿舍需要,适宜男性报考 专业不限
岗位二 2018FDY02 专业技术十一级
及以上
4 应届毕业生 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学位   专业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