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游学院2016年人才引进公告

来源:中国科学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6-05-25      阅读次数:

桂林旅游学院创办于1985年,是我国最早独立建制的全日制公办旅游本科高校之一。学校现有骖鸾、雁山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25万平方米(1885亩),全日制在校生9000多人。现设有8系3院3部,设有9个本科专业,42个高职高专专业(58个方向),涵盖“吃、住、行、游、购、娱”及新常态等旅游业主要领域。
学校目前有专任教师545名,其中具正高职称者45名,具副高职称者153名,博士39名,硕士336名。并且拥有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自治区级教学名师、傅雷翻译奖获得者等多名。学校长期聘请外籍专家、著名学者、行业精英到校任教、讲学。40%以上教师有境外留学、访学或培训经历,49.81%的教师是“双师型”教师。
学校是中国-东盟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广西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广西旅游产业人才小高地牵头建设单位、广西中职师资培训基地,是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的重点支持单位及其教育委员会附属成员单位、亚太旅游协会教育类会员单位、亚洲开发银行高端旅游人才培训合作院校。与“希尔顿全球”等国内外业界160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深入的合作关系。
学校紧贴社会和行业需求,积极开展科技攻关、特色旅游商品开发和科技服务。学校学报《旅游论坛》获广西高校优秀学报一等奖,入选“2012中国国际影响力优秀学术期刊”和“2012年版‘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旅游论坛》被评为广西十佳学报、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影响因子高居广西高校榜首,已成为国内旅游学术界较受关注的旅游理论综合性学术刊物。
学校主动适应旅游业的发展需要,形成了以实践教学体系为主线,以国际合作办学为平台,以人文素质教育为内涵的“三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现有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国际旅游质量教育认证专业6个,自治区优质专业12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自治区示范性实训基地等共10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5门;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广西教学成果奖13项。目前学校与境外21所院校开展了联合办学和其它合作项目,相当数量学生赴美国、阿联酋、加拿大、日本、法国等国家实习、就业。学生在全国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和学科专业竞赛中获奖数量和级次居行业院校前列。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被誉为“上手快、动手能力强”,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居同类高校前列,学校连续11年被评为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
学校近几年来发挥人才、科技优势,为旅游企业和旅游景区进行全国旅游饭店总经理、部门经理岗位资格培训,导游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礼仪培训等,为社会和行业培训导游、饭店经理、旅行社经理各类人才5万多人次。2009年开始分批为东盟国家培训中高级旅游人才,为越南、老挝、柬埔寨等国举办9期中文出境领队、导游、管理人员培训班。
学校以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打造出“外文戏剧节”、“导游风采大赛”、“旅游礼仪风采大赛”、“七玄乐府”等文化活动品牌。棒垒球队已获得11项全国赛事的冠军,并代表广西参加第12届全国运动会。
学校将立足桂林、服务广西、面向全国、辐射东盟,秉承“创特色名校、育旅游能人”的办学理念,打造旅游教育品牌,努力建设中国一流,世界前列的应用型旅游本科院校,向世界旅游教育的制高点迈进。
为进一步满足我校的业务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2016年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政治面貌等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人才将分高层次人才、海内外柔性引进人才、教师教辅人员、辅导员四类,具体资格要求如下:
(一)高层次人才
1、岗位名称及专业要求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人数 专业要求 岗位要求
教师1 C01 2 旅游管理 博士、教授或学术成果特别突出的副教授。
教师2 C02 2 经济学类
教师3 C03 2 人文地理学
教师4 C04 1 数学类
教师5 C05 1 工商管理类
教师6 C06 1 教育学类
教师7 C07 1 地理信息系统
合计 10
 
2、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高层次人才引进对象 待遇:安家费(住房补贴)数额区间及
科研启动经费(税前)
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 100-120+30万元
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教授 50-80+20万元
紧缺专业教授 20-30+10万元
紧缺专业副教授、博士 10-20+5万元
行业精英 5-7+5万元
配偶安排:高层次引进的人才,其配偶不属学校急需人才,要求随调入本校的,经本人申请,学校与当事人协商相关待遇,安排相应的岗位。
(二)海内外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
引进层次 引进对象条件 相关待遇
第一层次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及国(境)外相当于两院院士水平的人才。 1、在校工作期间将给予个人及所带科研团队优厚的岗位津贴,具体面议。
2、为第一、二层次引进对象提供办公、科研场地,配备专职助手1名。
3、学校提供柔性引进人才在校工作期间的住房,报销来校工作的往返差旅费,实报实销。
4、以桂林旅游学院为单位申报的科研项目,可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科研配套经费支持。
5、以桂林旅游学院为第一单位署名的教学科研成果,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奖励。
第二层次 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及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科技部“863”或“973”计划专家委员会委员;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科技部“973”计划、“863”计划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委员会重点项目首席专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第一负责人及其他与此类人才称号相当、在学术界有重大影响的海内外学者。或国(境)外有较高知名度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担任教授或博士生导师以及相当职务者。
第三层次 一般为5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资助计划入选者、省级学术带头人或与此类人才称号相当的海内外学者。
2.完成或正在主持国家级项目,以成果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社科成果奖励,并且以第一作者署名在SSCI、A﹠HCI收录的杂志上至少发表学术论文或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或3000字以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或3000字以上)转载(艺术、体育学科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3000字以上可视同)2篇以上,具有优秀学术成就的专家学者,或国(境)外有较高知名度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相当职务者。
第四层次 一般为4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并且参加过国家级重大项目研究,发表较多高水平论文(著作);学科急需、业绩突出的人才;或急需的行业内知名的管理人才;或国(境)外有较高知名度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担任助理教授及相当职务者。
对于在实践应用领域做出过突出成绩,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应用型人才,视其研究领域、研究水平及应用前景等方面情况,需作为第三或第四层次人才引进的,可适当放宽相应的应聘条件。
注:1、海内外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不受报名时间限制;
2、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聘期一般为三年。不办理工作调动手续,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定期或不定期来校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合同管理。具体工作职责及考核由校内相关文件规定。
 
(三)教师教辅人员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人数 专业要求 岗位要求  
 
教师1 A01 1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 硕士及以上;要求会立面建筑设计;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教师2 A02 3 烹饪与营养教育、食品科学与工程 本科及以上;有酒店或餐饮工作经验者优先  
教师3 A03 4 酒店管理、旅游管理 硕士及以上;具酒店工程设备管理及维护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教师4 A04 2 市场营销、工商管理、国际商务、商务策划管理 本科及以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英语流利;语言表达能力强,适合从事教学工作;熟悉酒店市场销售部各岗位业务,在国际品牌5星级酒店中担任市场销售部经理及以上职务、且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业务能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条件,有海外教育背景者优先。  
教师5 A05 1 财务管理或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熟悉酒店财务各分部业务知识,在国际品牌5星级酒店财务总监岗位不少于3年的工作经验。业务能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条件,有海外教育或工作背景者优先。  
教师6 A06 2 会展经济与管理或相关专业 硕士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业务能力突出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教师7 A07 2 电子商务或相关专业 硕士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业务能力突出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教师8 A08 1 会计学 硕士及以上  
教师9 A09 2 数学及相关硕士专业 硕士及以上  
教师10 A10 3 英语及相关硕士专业 硕士及以上;具海外留学背景者优先  
教师11 A11 2 汉语国际教育 硕士及以上;本科专业为汉语国际教育或汉语言专业  
教师12 A12 2 思想政治教育、法学类、哲学类或相关专业 硕士及以上;中共党员  
教师13 A13 1 工艺美术学及相关硕士专业 硕士及以上  
教师14 A14 1 雕塑及相关硕士专业 硕士及以上  
教师15 A15 2 环境艺术设计及相关硕士专业 硕士及以上  
教师16 A16 2 声乐、民乐、音乐理论、音乐编导、音乐导演等相关专业 硕士及以上  
教师17 A17 1 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硕士 硕士及以上;获得过国家级比赛前六名或自治
区级(省级)比赛前三名优先考虑;篮球、散打、田径专业优先考虑
 
教辅1 A18 1 酒店管理或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英语流利;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善于沟通;熟悉酒店餐饮部餐厅运营,在国际品牌5星级酒店餐饮部担任副经理以上职务,工作经验不少于3年;有部门培训员资格或咖啡师相关资格证书,可适当放宽条件,有海外教育背景者优先。  
合计 33  

注:1、“岗位要求”中的学历学位要求均含本级;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含“中共预备党员”;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截止之日之前。
2、以上教师岗位具博士学位或具高级职称者优先考虑。
(四)辅导员
岗位名称 岗位
代码
人数 需求专业 岗位要求
辅导员1 B01 11 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民族学、城市规划与设计、人文地理、英语等相关专业 中共党员;
硕士及以上
注:“岗位要求”中的学历学位要求均含本级;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含“中共预备党员”。
四、报名
1、报名方法
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条件并有意者请将应聘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广西桂林市雁山区良丰路26号桂林旅游学院人事处(邮编541006)。
同时,应聘者均需将应聘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gllzrsc@glit.cn邮箱,邮件名统一用“XXX(姓名)+应聘XXX(岗位代码+岗位名称)+科学人才网”命名
应聘材料包括:《桂林旅游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桂林旅游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明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并按上述顺序排列材料
2、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6513日—531日,高层次人才及海内外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不受报名时间限制,逾期不再受理(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773-3691003
联系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良丰路26号桂林旅游学院人事处
邮编:541006
五、资格审查
1、审查应聘者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2、资格审查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3、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应聘材料复印件恕不退还。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1:3及以上。
学位要求在硕士及以上,且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为1:3的岗位,经校长办公会同意后,应聘该岗位的所有资格符合人员可以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大于1:3的岗位,应聘该岗位的所有资格符合人员需参加笔试,再进入面试环节。
具博士学位或具高级职称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后,经校长办公会同意,该类资格符合人员不需参加笔试、面试,直接进入考核环节。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所应聘岗位需要的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环节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符合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岗位,应聘该岗位的所有资格符合人员均可进入面试环节。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因参考人数少,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需当年补缺的,经学校同意后,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的组织形式
教师岗位面试分试讲、现场交流两个环节。试讲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确定,主要对应聘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和专业知识以及对使用教材的教学设计、教学内容等方面进行考核。试讲结束后进行现场交流环节。
非教师岗位进行现场交流面试。现场交流由考生自我介绍和考官提问两个部分构成。现场交流环节根据岗位要求进行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的交流。
七、考核
根据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对象;符合直接进入考核环节的岗位,应聘该岗位的所有资格符合人员均可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八、体检
从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时间内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九、决定与公示
按照考试、考核结果,学校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学校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聘用
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73-3691003;监督电话:0773-3691088
附件:
1桂林旅游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桂林旅游学院公开招聘简明登记表
人事处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