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先进材料与纳米技术研究院院长招聘公告

来源:中国科学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7-04-26      阅读次数:

武汉科技大学先进材料与纳米技术研究院院长招聘公告

为适应学校建设发展需求,更好地促进学科专业协调发展,提升科研层次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成立了先进材料与纳米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等若干科研平台和学术机构。现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先进材料与纳米技术研究院院长,热忱欢迎海内外专家学者前来应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基本要求

1、知名学者,同行公认。在材料科学及相关领域学术成就显著,原则上应是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中的教授或相当职位的专家学者,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经验丰富,治学严谨。经历丰富,熟悉高校教育特点和办学规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3、履职尽责,敢于担当。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全身心地投入到研究院的管理工作中,团队协作精神好,能团结带领一班人创造性地开展科研教学工作,守正出新,向上向好。

4、年富力强,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岗位职责和目标

1、全面主持、制定并实施研究院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

2、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

4、加强对外合作和交流,全面提升研究院美誉度和影响力。

三、聘任期限和待遇

1、受聘人员应全职在武汉科技大学工作,首聘期限为4年。

2、根据受聘人员条件,提供与岗位相符合的薪酬和福利待遇。校外受聘人员若为院士、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青年杰出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学校将按照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给予相关待遇。其他受聘人员享受不低于学校“香涛学者”特聘教授的相关待遇。具体情况可面议协商。

3、对于校外受聘人员,学校提供不少于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聘期内安排一套120平方米左右住房,10万元安家费。

4、受聘人员担任院长期间,学校参照中层正职人员的岗位要求对其进行管理。

四、有关事项

1、参加应聘者请于2017年5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或直接将《武汉科技大学先进材料与纳米技术研究院院长应聘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关支撑材料(近5年成果清单和5篇代表性成果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提交至武汉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2、经资格审查和初选后,由学校正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到学校参加应聘答辩。

五、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武汉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邮编:430081

联系电话:+86-27-68862793 

联系人:彭代祥(15697185000)   李宇奇(15671668924)

电子邮箱:zzbgb@wust.edu.cn

附件:《武汉科技大学先进材料与纳米技术研究院院长应聘申请表 》

 

武汉科技大学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