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聘非事业编辅导员(人事派遣)公告

来源:中国科学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8-01-30      阅读次数:

学院简介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普通高校,是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其前身可追溯到成立于1946年9月的“江苏省立苏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是苏州最早建立的工科类职业技术学校。
学院现设有精密制造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电子与通信工程系、软件与服务外包学院、经贸管理系、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系、国际教育学院、汽车工程系、思想政治教学部、体育部等10个教学单位。现有32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名,专业主要集中在机械制造、自动控制、汽车应用、电子信息、工商管理和建筑工程等领域,有中央财政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4个,省品牌专业和省特色专业各1个。其中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应用电子等专业为高职本科“3+2”分段培养专业,工业机器人、软件技术、物流管理和商务英语等专业办学综合实力强,在全省、全国同类院校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学院拥有135个独具特色的现代化实训工厂、专业实验室、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发服务实体和191个校外实习基地,拥有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和2个省级实训基地,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及各类国家级、省市级教育培训、技术应用基地25个,拥有苏州市众创空间新型孵化机构1个。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34名,其中博士36名,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10名。拥有省级教学名师、省“333”人才工程培养对象、省六大高峰项目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青蓝工程”优秀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和苏州市姑苏高技能重点人才、苏州市劳动模范等高层次人才38人次,省“青蓝工程”等科技创新团队3个。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85%。
作为全国仅有的29所“机械行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职业院校”之一,学院以“理事会”为合作平台,以校企合作“十百千”工程为抓手,积极开拓“政行企校”全面合作的新局面。近年来,学院与苏州市工业经济联合会、中小企业协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艾默生环境优化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百得(苏州)电动工具有限公司、克诺尔车辆设备(苏州)有限公司等50多家世界500强企业和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0多家知名民营企业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在引企进校、订单培养、联合办学、合作科研等多方面开展全方位多模式的合作,重点推进“订单式”培养和“厂中校”建设。2013年起,学院与创元集团、亨通集团合作建立了“创元学院”、“亨通学院”等企业学院,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创新合作机制,推进内涵建设,构建了企业与“学院、专业群、专业”三个层面合作成立企业学院的模式。近五年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2012年、2014年先后两次荣获“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同时,作为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单位,学院具有完善的学生“奖、贷、助、勤、补、减、免”的助学体系,并以吴文化传承基地为载体,以科技创新为重点,以学生社团建设为抓手,组织开展大量文化特色活动。学院支持鼓励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大赛,每年有50人次以上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各级各类技能大赛中获奖,学院被评为“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特别贡献奖”和“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先进学校”。
近年来,学院全体师生员工秉承“我在乎你”的学院精神,以“与时俱进”为校训,坚持人才培养“地方性”、“应用性”和“职业性”的办学理念,围绕以人才培养为根本,“政行校联袂、师生企联合、教研用联动、学做创联贯”的办学思路,谋划了未来“三步走”发展目标,努力实现把学院建设成为“在企业有满意度、在行业有美誉度、在政府有信誉度”和“教师有尊严感、学生有自豪感、员工有成就感”专业特色鲜明的示范性高职院校的美好愿景。
为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优化辅导员队伍建设,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辅导员(人事派遣)8名。现将《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从事辅导员工作的宽口径知识储备。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教育引导能力,计算机应用水平良好。
5、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6、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初始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硕士毕业生年龄未满30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未满33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在读期间曾担任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班长或团学组织主要干部,拥有兼职辅导员经历、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者或有辅导员工作经历者优先。
8、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的限制;社会在职应聘人员,户籍关系须在苏州市。
9、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10、有辅导员工作经历、或获得省市级辅导员职业能力比赛类项目奖项、或具有心理教育学科背景者优先。
二、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用形式:人事派遣;
2、聘用待遇:同工同酬;
3、被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录用后与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下属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初次签订合同的聘用人员聘期三年,试用期六个月;
5、合同期满后,考核优秀者可续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2018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辅导员(人事派遣)岗位表

岗位
代码
岗位
名称
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1 专职辅导员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辅导员工作 8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四、招录程序
1.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者通过指定电子邮箱递交《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简历及报名材料(报名模板见附件),报名邮件应包括以上电子材料,打包压缩,以"姓名-毕业学校简称-学历-科学人才网"命名(如:"张三-南大-硕士-科学人才网"作邮件名)。命名不规范或报名材料不全的,视为无效报名材料。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22日—2月4日下午4:00前。
电子邮箱:zpfdy@siit.edu.cn
(3)报名材料
a.全日制未就业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简历、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注:空白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学生干部证明材料。
b.社会在职人员(含2017年已就业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干部证明材料、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凭证等)、户籍证明。
c.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简历、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注:空白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学生干部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任何应聘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院(或部门)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初选审核。
3.笔试
学院根据招聘条件,择优选取50名应聘人员,通知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考试内容包括对岗位认知、行政能力测试、教育学、心理学等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4.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等,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
5.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如下公式折算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总成绩同分者录取面试成绩高者。
6.体检
按招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的顺序,从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与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7.考核(政审)
对通过面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政审)。考核内容以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方面为主,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或资格复查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以从最终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8.录取和聘用
根据招聘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政审复核结论,经学校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学校公示;
学校采取人事派遣的形式,应聘者与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下属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