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招聘公告

来源:中国科学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5-01-30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有关人才引进政策,适应学校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规范公开招聘程序,提高人才招聘质量,优化单位人员结构,根据包头市人社局审核批准的《包头师范学院2014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制定《包头师范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现予公布。
学校简介
包头师范学院座落在享有“草原钢城”、“世界稀土之都”、“全国首批文明城市”美誉的包头市。是一所集全日制本专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为一身,融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为一体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现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自治区品牌专业,21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
学校下设文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等16个二级学院和图书馆等3个教学科研辅助部门。共有44个本科专业,22个专科专业。现有在校生12946人。现有教职工934人,其中专任教师639人,专任教师中正高级90人,副高级288人,具有博士学位36人、硕士学位371人。享受政府津贴专家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自治区“草原英才”人选1人、自治区“3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1人、第二层次人选2人,“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名师”3人,“包头市新世纪人才工程”人选6人,“5512工程”领军人才25人。
学校占地面积4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240289平方米,固定资产53315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088.77万元。现有1个自治区级教学示范实验中心,9个实验中心。建有校内外实习基地243个,纸质藏书75.86万册,电子藏书15000GB,各类中外文全文文摘和全文数据库15个。拥有万兆网络双核心、千兆网络主干、百兆交换到桌面的有线网络系统和覆盖全校的无线网络系统,其中,网络出口涵盖中国教育科研网、三大电信运营商总计1400兆。
学校不断拓宽对外交流与合作渠道,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新西兰、白俄罗斯等国家或地区的高校开展合作交流和专家学者互访;与美国费耶特维尔州立大学、白俄罗斯国立文化艺术大学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并开展了实质性合作;与美国东卡罗莱纳州立大学开展了同步远程网络视频课程,国际合作办学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学校具有招收留学生资格,先后接收美国、韩国等国家的留学生。
公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名,其中,博士6名,硕士及以上28名,详见《2014年包头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道德情操;品行良好,勤奋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5、年龄要求:硕士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1日。
6、学历要求:应聘人员本科阶段必须是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双学位人员以第一学位为准;硕士阶段、博士阶段为全日制统招;教育经历各阶段必须学历、学位双证齐全。能承担双语授课的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时间可适当放宽,但必须在2015年2月前提供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
3、定向招录培养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
4、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工作由包头师范学院人事处组织进行,采取网上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9月26日至10月17日,咨询和确认时间为8:30-17:30。
联系人:娜老师
联系电话:0472-6193032
(二)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用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查验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一份本人详细简历(word格式)并填写《包头师范学院教师招聘应聘意向书》(到包头师范学院组织人事部网站下载中心自行下载)(以下简称《意向书》);网上报名时,将身份证复印件,简历及《意向书》发至包头师范学院人事处招聘专用邮箱bszrbrcb@163.com(邮件标题注明:毕业学校+姓名+专业+学历+应聘),并电话确认。在报名时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提供详细简历及《意向书》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三)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1、学校严格按照《包头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上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后果自负。
3、应聘人员应于笔试、面试前携带以下材料到包头师范学院人事处核验并领取准考证。
(1)身份证原件;
(2)本、硕、博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验证报告(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学历验证并打印报告);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4、资格审核重点查验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5、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企业职工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6、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开考比例: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报请包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和取消岗位招聘计划。被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岗位和取消岗位,由包头师范学院在学校网站上及时公布。
五、考试
专业技术岗位采取面试(试讲、答辩、技能考核)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兼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3、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着重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现场应变能力。
1、根据招聘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回答问题、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面试内容为讲解本人博士论文或科研课题并回答提问,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硕士及以上”应聘人员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方面的试讲、回答问题,试讲时间15分钟,回答考官提问5分钟。
4、专业技术岗位中应聘舞蹈与钢琴伴奏、钢琴调律、城市规划设计、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体育教育训练学、物联网技术与应用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内容除试讲、回答问题外,还须加试技能考核。
5、报考专业技术兼辅导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除了进行专业知识的试讲外还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素质,时间为10分钟。
6、面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凡面试总成绩低于80分的应聘人员,不计算排名、不进入体检考核程序。如同一岗位全部应聘人员的面试总成绩都低于80分,则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
7、面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专业技术岗位:
面试总成绩=试讲、回答问题成绩
(2)专业技术岗位中舞蹈与钢琴伴奏、钢琴调律岗位:
面试总成绩=试讲、回答问题成绩×30%+技能考试成绩×70%
(3)专业技术岗位中城市规划设计、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体育教育训练学、物联网技术与应用岗位:
面试总成绩=试讲、回答问题成绩×80%+技能考试成绩×20%
(4)专业技术兼辅导员岗位:
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六、成绩公布
(一)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应聘人员总成绩计算公式: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2、报考专业技术兼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计算公式: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二)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三)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经包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应聘者身体条件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因未参加体检被取消资格的,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从参加该岗位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3、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到学校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考察由学校按照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人员,报包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情况,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结束后,按照管理权限报包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有关纪律要求
包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学校监审处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如面试考官与参加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应聘资格。
监督电话:
包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专技科:0472-5221904
包头师范学院监审处:0472-6193011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包头师范学院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14年包头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包头师范学院
2014年9月20日
2014年包头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