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31名工作人员方案

来源:中国科学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5-07-13      阅读次数:

为满足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发〔2015〕6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院简介

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1985年,是自治区建立最早的一所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的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学院升格为准厅级单位。

学院北靠九峰山,东临百年名胜美岱召旅游景区,南傍土默川平原黄河灌区。学院占地面积近5000亩,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5022.94万元。

学院现有教职工480人,全日制在校生6776人,其中本科生3564人,专科生3212人。学院有本专科专业54个,教学单位11个。其中设施园艺技术和畜牧兽医技术两个专业是全国高职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设施园艺技术专业也是全国高职教育精品专业;畜牧兽医技术、食品加工技术等10个专业被评为自治区级品牌专业,运动马驯养与管理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首个专业目录外专业。学院的实用植物生物学基础是自治区首门国家精品课程;实用植物生物学基础、家畜繁殖原理与应用技术等10门课程是自治区精品课程。

二、公开招聘计划

学院2015年度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博士2名,硕士及以上24名,本科及以上5名),具体应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准入资格和技能等条件,详见《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学历要求:详见《内蒙古农业大学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应聘人员起点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应聘本科岗位的双学位人员以第一学位为准。2015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5.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6月10日至1997年6月10日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要求以《内蒙古农业大学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为准,资格准入等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二)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生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15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不能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201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资格初审与开考比例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登陆内蒙古农业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网址http://zhaopin.imau.edu.cn),报名时间:2015年6月10日上午8:00至2015年6月19日下午18:00。

2.同一次招聘,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须用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应聘岗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和本科、研究生期间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业成绩单及英语水平证明等,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有工作经历的,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不予审查通过。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宜。

3.应聘人员自行选择答题语种,并在网上点击确认。笔试答题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4.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

1.学院于2015年6月12日开始,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给予审核通过结论,对未通过审核的(包括填报信息不全的或有疑问的)将在报名系统中说明理由。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

2.招聘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学院负责解释。

3.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结果为合格者,不得再改报其它岗位。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4: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对于紧缺急需岗位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本次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五、笔试内容及成绩公布

(一)报考硕士及以下岗位的人员,均应参加笔试。博士研究生应聘硕士及以下岗位的,也需参加笔试;博士研究生报考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不需要参加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分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个科目。《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教师、教育相关的政策、法律、社会等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三)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面试必须用汉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准考证上标明。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五)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30%+《专业基础知识》×70%

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六)笔试结束后,学院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需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等详细内容,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

(二)不参加笔试环节的博士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三)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凡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人数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紧缺急需的岗位,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四)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户口簿(或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研究生期间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业成绩单,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英语水平证明,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其中,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的,可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五)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属于服务基层项目生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七)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学院于面试前5天,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携带的身份证、准考证等有关证件。

七、面试及相关要求

(一)面试

1.面试工作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1)专任教师岗位。

应聘本科及以上、硕士及以上专任教师岗位的,面试分为试讲和专业知识问答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满分为50分,专业知识问答满分为50分,由考官依据标准答案现场评定。面试成绩=试讲成绩+专业知识问答成绩。

应聘博士专任教师岗位的,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满分为100分。

(2)其他岗位。其他岗位面试按照岗位需求进行专业知识问答,满分为100分。

3.面试环节不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当日内,同一科目岗位人员在同一考官组进行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4.所有应聘人员必须用汉语试讲和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对于降低比例进行面试的岗位以及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相关要求

1.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3天告知应聘人员试讲内容。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和考官公布。

2.面试使用标准化考场。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

博士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四)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由内蒙古农业大学组织,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考察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具体考察时间和方式等由学院另行确定。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结束后,学院形成考察报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九、公示与聘用

(一)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检以及考察情况,学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内蒙古农业大学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结束后,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2015年应届毕业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新聘用(列编招聘)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诚信档案。

(六)学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它

(一)未尽事宜依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的通知》文件中各相应条款执行。

(二)本办法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2-8880670(联系时请说明是在中国硕博英才网看到的信息)

附件: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