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简章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是公安部直属的普通高等院校,设有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等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根据工作需要,现就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收计划
我校招收学科、研究方向及合作导师信息见附件1。每位申请人只能选报一位合作导师。
二、招收条件
(一)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与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思想品德良好,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三)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有专著、编著、译著10万字以上,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前3名)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等。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录用工作人员体检标准。
(五)我校培养的博士研究生不得申请进入本校科研流动站。
三、招收类型
我校拟招收的博士后人员类型分为国家拨款、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三类。国家拨款类型所需经费由国家资助;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类型所需经费由学校和委托单位(或博士后本人)通过签订培养协议方式确定。
四、申请及审批程序
(一)申请人应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两位本学科博士生导师推荐信(样式见附件3);
5、博士学位论文及学术研究成果(装订成册);
6、来校前单位对其本人的政审材料;
7、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
8、委托培养、在职工作及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应当分别提交委托单位、在职单位及所在部队出具的同意其从事博士后工作的证明材料。
(二)学校组织专家和合作导师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面试、答辩等形式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和政审。学校根据考核、体检、政审等情况确定招收人选,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定。
五、报名要求
2018年1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统一寄至我校。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组织人事处(邮编:100038);收件人:何老师。
六、福利待遇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资、住房、医疗等福利待遇按照学校与博士后研究人员签订的协议执行。
七、联系方式
组织人事处(博管办) 电话:010-83907571 法学院 电话:010-83903392
治安学院 电话:010-83903413 侦查与反恐怖学院 电话:010-83903360
犯罪学学院 电话:010-83903311 公安管理学院 电话:010-83903337
信息技术与网络安全学院 电话:010-83906321 交通管理学院 电话:010-83906338
附件1:《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计划汇总表》
附件2:《博士后申请表(样表)》
附件3:《专家推荐信(样表)》
附件4:《进站审批表(样表)》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