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医学院人才引进规定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医科大学建设新局面,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引进人才应具备的条件和层次

    引进人才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学风正派、治学严谨、爱岗敬业,有良好的思想品质、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团结协作的精神,能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且身体健康。具体分为以下五个层次:

第一层次: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2、“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

3、国外著名大学终身教授。

第二层次:

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

2、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或特聘教授;

3、"千人计划"长期项目特聘专家或“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

4、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5、山东省“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

6、国家“973”项目或“863”项目首席科学家; 

7、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8、其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者。

第三层次: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973计划“青年科学家专题”项目首席科学家、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

2、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人选、“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青年长江学者”人选;

3、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选或“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4、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5、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

6、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

7、省部级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具有博士学位、学术成果优异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获国家级科研奖励一、二等奖前2位,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前2位人员;

(2)近5年作为第1位人员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获上级资助自然科学科研经费累计达220万以上;近5年作为第1位人员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和省部级社会科学基金重点科研项目,获上级资助科研经费累计达40万元以上;

(3)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自然科学被SCI、EI、CPCI-S等收录5篇以上,其中单篇SCI收录影响因子≥10,累计影响因子之和达到20;社会科学类发 SSCI 论文的影响因子之和达到 12(其中单篇 SSCI 影响因子≥3.0 或在《中国社会科学》或相当期刊不少于5篇)。

第四层次:

专业建设所需的具有硕士学位的教授、学科建设所需的有突出业绩的博士、博士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本层次分为A类和B类。

A类:

1、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入选者、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山东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2、近5年作为第1位人员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和省部级科研项目,获上级资助科研经费累计达140万元以上;

或近5年作为第1位人员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和省部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获上级资助科研经费累计达25万元以上;

或近5年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获得国家级科研奖励;

或近5年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首位或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首位;

或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自然科学被SCI、EI、CPCI-S等收录9篇以上或获得发明专利至少4项,其中SCI收录影响因子≥5.0的3篇以上;社会科学被SSCI收录3篇或AHCI、CPCI-SSH收录10篇以上,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3篇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

B类:近5年主持过1项国家级自然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或近5年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获得国家级科研奖励;

或近5年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或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首位;

或近5年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及以上;

或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自然科学被SCI、EI、CPCI-S等收录5篇以上或获发明专利至少3项,其中SCI收录影响因子≥4.0的3篇以上;社会科学被SSCI收录2篇或AHCI、CPCI-SSH收录5篇以上,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2篇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第五层次: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所急需、具有普通全日制学历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本层次分为A类和B类。

A类:能胜任教学工作,具有扎实的科研基础,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自然科学被SCI、EI、CPCI-S等收录2篇以上或获得发明专利至少2项,其中单篇SCI影响因子≥3.0;或社会科学被SSCI、AHCI、CPCI-SSH收录或《新华文摘》部分转载1篇。

B类:能胜任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

另外,有国外知名大学或知名学科或研究机构教授、副教授任职经历,或者长期在国外从事科学研究或开发工作的优秀人才根据实际能力和业绩确定引进类别。确属急需引进的优秀人才,但学历、年龄等不符合上述引进人才条件的,由被引进人员的岗位所在部门提出,经学校研究同意,按照人才引进的程序审批。

二、引进人才的待遇

1、提供科研启动费、购房补贴

学校对全职引进的人才,按其引进时的个人情况提供科研启动费、购房补贴。其中,科研启动费以项目的方式由引进人才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同意后予以资助,引进人才须按照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办法使用。

引进人才的科研启动费、购房补贴标准如下(具体标准按协议执行):

人才类型 (服务期)  类别 科研启动费
(万元)
购房补贴
(万元)
职称
第一层次 (5年) 自然科学 500-800 400-600 一级教授
人文社科 80-100
第二层次 (5年)  自然科学 300-500 200-300 二级教授
人文社科 60-80
第三层次 (5年)  自然科学 200-300 100-150 教授
人文社科 40-60
第四层次 (5年) A类 自然科学 50 50 教授或校聘教授
人文社科 20
B类 自然科学 30 30 副教授或校聘副教授
人文社科 15
第五层次 (5年) A类 自然科学 20 25 讲师
人文社科 10
B类 自然科学 10 20 讲师
人文社科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