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浙江师范大学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学风正派,有良好的师德风范;在本学科领域做出系统性、原创性的学术成就和重大贡献,并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学术声望和影响,同时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学科研中贡献突出;身体健康,能开展正常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工作。

根据拟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教学科研水平分为杰出教授、双龙学者两大类。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各类人才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杰出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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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全职来校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专项目)、“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带头人、国家科技三大奖获得者(排名第一)以及海内外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学者。

B类: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项目)、“长江学者”青年项目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以及海内外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水平的学者。

C类: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浙江省“万人计划”、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以及海内外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水平的学者。

二、双龙学者

符合浙江师范大学“双龙学者”特聘教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外省省级人才引进纳入双龙学者统筹考虑)。

1.年龄、职称要求:自然科学类年龄一般要求45周岁以下,人文社科类一般要求50周岁以下;应聘者一般应具有正高职称,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2年以上国外学习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

2.业绩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前三名),或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前两名),或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排名第一)。

(2)理工科学者在近六年(自申报当年前推)主持2项及以上国家级一般项目或者主持国家级一般项目1项和省重大、重点项目1项,并取得以下业绩之一: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系列论文(提供6篇代表作),成果原创性强、影响力大;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成果,能有效解决生产实践中关键技术问题,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产业化应用效果明显;成果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排名第一);主编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或课程1门。

(3)人文社会科学类学者主持2项及以上国家级一般项目或者主持国家级一般项目1项和省重大重点项目1项,并于近六年取得以下业绩之一:科研业绩计分200分及以上科研成果3项;入选全国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专著1部;成果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排名第一);主编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或课程1门。

(4)首次回国工作的国外应聘者需提供成果原创性强、影响力大的代表作,其中自然科学类8篇,人文社会科学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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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表(服务期10年,首聘期5年)

人才类别
住房、安家费
科研工作经费
薪酬
杰出教授A类 完成目标任务赠送120平米住房一套,安家费、科研工作经费和薪酬面议。
杰出教授B类
完成目标任务赠送120平米住房一套、提供安家费40万元。
人文社科:≥50万
理 科:≥100万
工 科:≥150万
≥60万/年
杰出教授C类
完成目标任务赠送120平米住房一套、提供安家费20万元。
人文社科:≥30万
理 科:≥60万
工 科:≥80万
≥40万/年
备注
目标任务根据学校需要,由双方协商签订合同确定。

附表二: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表(服务期10年,首聘期4年)

人才类别
目标任务
基础性待遇
绩效型待遇
双龙学者 理工科目标任务(项目与其他科研业绩同时具备)
1.项目:新主持国家级项目(科研业绩计分1000分及以上)1项;
2.其他科研业绩:总分1100分(单项100分及以上的科研成果用于计分,其中单项200分及以上4项)。
1.赠送100平米住房(本聘期和下个四年均完成双龙目标任务);
2. 赠送80平米住房(本聘期或者下个四年完成目标任务);
3.年薪30万元(税前);
4.科研启动费20万;
5.协助解决配偶工作。
完成本聘期目标任务,提供安家费20万元。
文科目标任务(项目与其他科研业绩同时具备)
1.项目:新主持国家项目(科研业绩计分1000分及以上)1项;
2.其他科研业绩:总分600分(单项100分及以上的科研成果用于计分,其中单项200分及以上1项)。
1.赠送100平米住房(本聘期和下个四年均完成双龙目标任务);
2. 赠送80平米住房(本聘期或者下个四年完成目标任务);
3.年薪30万元(税前);
4.科研启动费15万;
5.协助解决配偶工作。
完成本聘期目标任务,提供安家费20万元。
备注
1.海外直接引进的高水平博士可不受双龙入选条件的限制,但是在目标任务中需要增加一项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杰青)项目,或增加累计科研业绩计分800分的科研成果;
2.房产超出部分面积按照房屋过户时前一个月的市场评估价由乙方缴纳;
3.如果引进人才连续两个四年均未完成目标任务,甲方不赠送房产面积(无住房可选或本人自愿不选房时,不享受同等价值的货币)。

三、相关说明

1.科研计分规则参照标准为:国家级一般(青年)项目1000分,省部级重点项目400分,一般项目200分;顶级期刊论文300分,权威期刊论文200分,一级期刊论文100分。

2.有一年以上国外学习、工作经历的博士可增加10万元科研启动费。

3.所有目标任务都必须以浙江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第一作者(第一完成人/主持人)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完成。

4.住房待遇仅限金华校区。杭州校区安家费待遇采取一人一议办法执行。

5.住房数量以学校能提供的现房数量为限,无住房可选或本人自愿不选房时,学校提供对应住房赠送面积同等价值的货币(按照学校公布的当年住房销售基准价计算)。

6.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在公示结束的一年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入职手续者,将视为放弃岗位,不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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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计划

需求职位 职位描述 学历学位 需求人数 其他要求
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法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杭州幼儿师范学院、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文化创意与传播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工学院、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非洲研究院、含氟新材料研究所、杭州高等研究院等学院机构专职教师
学科带头人
学术带头人
学科骨干
博士研究生 约260
(以正式文件为准)
年轻博士年龄原则上35周岁以下。学术/学科带头人年龄原则上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年龄限制。特别优秀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学历学位要求可适当放宽。

五、服务期

1.所有享受安家待遇的引进人才均有十年服务期。

2.服务期未满离职的高层次人才,或者连续两个四年均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双龙学者,已选学校住房的,若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可退回住房;若已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需按照考核完成前一个月的市场评估价全额购买该套住房;若享受住房赠送面积同等价值货币补贴的,全额退回。安家费全额退回。科研启动费退回剩余部分。

本政策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学院/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 沈老师 0579-82298567 shenchao@zjnu.cn
法政学院 林老师 0579-82298616 linmanman@zjn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 季老师 0579-82289809 jzj722@zjnu.cn
教师教育学院 查老师 0579-82282549 llz@zjnu.cn
杭州幼儿师范学院 张老师 0571-83695181 hys@zjnu.cn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 王老师 0579-82282575 tyxy@zjnu.cn
人文学院 张老师 0579-82298553 rwxy@zjnu.cn
外国语学院 阮老师 0579-82299168 rmj@zjnu.cn
音乐学院 张老师 0579-82282416 zsk@zjnu.cn
美术学院 周老师 0579-82283080 zjh@zjnu.cn
文化创意与传播学院 杨老师 0579-82291988 ys@zjnu.cn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仇老师 0579-82298866 qiuhaizhen@zjnu.cn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牛老师 0579-82298525 wdxy@zjnu.edu.cn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杨老师 0579-82282269 zwhong@zjnu.cn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张老师 0579-82282273 Lygl50@zjnu.cn
工学院 俞老师 0579-82288685 yuboen@zjnu.cn
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 周老师 0579-82298780 gjxy@zjnu.cn
非洲研究院 郑老师 0579-82286091  zhengru@zjnu.cn
含氟新材料研究所 王老师 0579-82282234 nwwang@zjnu.cn
杭州高等研究院 张老师 0571-82257670 zhangxf@zjnu.cn

通信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邮编:321004)

人事处咨询电话:0579-82282441(郑老师、姜老师、路老师、才老师)

电子信箱:zhaopin@zjnu.edu.cn

人才招聘网址:http://rsc.zjnu.edu.cn

本政策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2020应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