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

长江师范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聘计划

一、博士研究生招聘岗位及人数

用人单位 招聘学科专业及方向 招聘条件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学科门类 专业名称(研究方向)
机器人工程学院 工学 机械制造(增材制造、微纳制造、柔性制造、网络制造、绿色制造方向) 具有博士学位 教学科研 6
工学 控制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程、测控仪器与技术方向) 具有博士学位 教学科研 6
工学 机械设计与理论(飞行器制造、自动化技术方向) 具有博士学位 教学科研 6
工学 车辆工程(新能源汽车及动力、汽车电子工程、轨道交通技术与装备方向) 具有博士学位 教学科研 6
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 工学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具有博士学位 教学科研 5
工学 网络工程 具有博士学位 教学科研 5
工学 软件工程 具有博士学位 教学科研 5
工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具有博士学位 教学科研 5
绿色智慧环境学院 工学 摄影测量与遥感(遥感信息技术与应用、资源环境遥感监测、高光谱遥感方向) 具有博士学位 教学科研 4
工学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或应用统计(大数据分析方向) 具有博士学位 教学科研 2
工学 信息科学与技术、物联网技术 具有博士学位 教学科研 2
工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设计、污染控制工程、环境模拟、环境遥感方向) 具有博士学位 教学科研 6
现代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 工学 设施农业工程(设施园艺方向) 具有博士学位 教学科研 3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工学 信息与通信工程(信号与信息处理、通信与信息系统方向) 具有博士学位 教学科研 5
工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方向) 具有博士学位 教学科研 5
工学 控制科学与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方向) 具有博士学位 教学科研 5
工学 仪器科学与技术(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精密仪器及机械方向) 具有博士学位 教学科研 4
数学与统计学院 理学 基础数学 具有博士学位 教学科研 3
理学 计算数学 具有博士学位 教学科研 3
理学 应用数学 具有博士学位 教学科研 3
理学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具有博士学位 教学科研 3
理学 运筹学与控制论 具有博士学位 教学科研 3

二、博士研究生引进条件及待遇

人才
类别
基本条件 引进待遇(万元)
职称 学位 学术水平 年龄 安家费 科研启动费 租房补贴
第一层次 正高级 博士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万人计划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和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等。
70周岁以下 面议 面议 面议
第二层次 正高级 博士
入选省级人才计划项目或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
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面议 面议 面议
第三层次 正高级 博士
近五年,主持国家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及以上,或主持自然科学研究纵向项目总经费100万元;以第一作者或可确认的通讯作者在我校认定的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0篇(若有以第一发明人身份取得授权的国内外职务发明专利,可1项专利计为1篇SCI,下同),其中二区及以上论文不少于2篇;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前八,二等奖排名前五);或省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二,二等奖排名第一)。
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100 50 1.2
第四层次 副高级 博士
近五年内取得的学术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及以上,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及以上。 
2.以第一作者或可确认的通讯作者在我校认定的SCI、E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其中二区及以上论文不少于1篇。 
3.以第一发明人身份取得授权国内外职务发明专利5项及以上。 
4.科研成果转化后转入单位财务账户的经费(包括转让费、许可费、利润分成或收入提成、技术入股的股权收益等)达到300万元。
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75 35 1.2
第五层次 博士
近五年内取得的学术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主持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及以上。 
2.以第一作者或可确认的通讯作者在我校认定的SCI、E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SCI影响因子处二区以上(含二区)1篇及以上。 
3.以第一发明人身份取得授权国内外职务发明专利3项及以上。
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50 25 1.2
第六层次 博士
近五年内取得的学术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主研国家自科基金项目1项(排名前二)。 
2.以第一作者或可确认的通讯作者在我校认定的SCI、E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 
3.以第一发明人身份取得授权国内外职务发明专利2项及以上。
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40 10 1.2
说明:
(1)3人及以上成熟的科研团队整体引进时,每人的安家费可比正常引进待遇提高10万元。 
(2)对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具有海外工作经历、成果特别优秀的博士,待遇予以上浮。 
(3)引进人才达到上表中第三层次的学术水平条件者,可申报学校领军人才建设计划,入选后额外资助30万元研究经费;达到上表中第四层次的学术水平条件者,可申报学校青年科研人才成长支持计划,入选后额外资助8-10万元研究经费。 
(4)引进人才立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学校按1:1配套资助研究经费,并设立高等级科研项目立项奖。 
(5)学校实施低职高聘政策,优秀人才可聘为副教授或教授并享受相关待遇。 
(6)引进人才若户口落户涪陵,在涪陵工作3年,且在涪陵区内购买商品房,涪陵区政府对不超过90平方米的部分按购房款总额的20%给予购房补助(最高10万元)。